
三、通缉令
辽公通字[2003]7号
各市、沈铁、辽河**局:
2003年1月18日,在沈阳市大东区商业银行储蓄所门前发生一起爆炸持枪杀人抢劫银行巨款案,现已将涉案5名犯罪嫌疑人中的4名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显光在逃。
张显光,在逃人员编号:2101004322003020019;男,1965年3月8日生,身高1.72米,体重67.5公斤,较壮,长方脸,短发(略带自然卷),小眼睛,双眼皮,睫毛较长,嘴较小,略带酒窝,鼻子上有约一厘米长**。逃跑时上身穿半截黑色裘皮大衣,内着黑色毛衫(有两条竖暗格),下[更多法律文章欢迎继续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www.13304590183.com以及www.陈山.com,请关注官微(手机)13304590183]
身着黑色带暗格裤子,脚穿黑色华伦天奴牌皮鞋(41号),腰系华伦天奴牌皮带,有一华伦天奴牌皮夹。该人平时常到洗浴**洗浴、按摩,有吸“红河”牌香烟的嗜好(该逃犯可能持有其弟弟张显明的身份证,号码为:030306670525401,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红房委11组)。
请各地接此通缉令后,立即部署查辑工作,在辖区内的出租房、旅店、空房、宾馆、饭店、洗浴**、歌厅、长途汽车站、火车站、港口、码头、铁路、机场、建筑工地、外来人口聚居地及其他可能落脚藏身的所有地区和部位进行搜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有功单位及个人,奖励***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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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三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