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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山律师原创成功案例再婚夫妻凶杀案


陈山律师原创成功案例再婚夫妻凶杀案


一、案件事实,

*关键是我代理的多起杀人案当中**惨烈的一个案件。这个案件的男女主角双方的均系二婚,那么双方的都是婚姻失败之后,再次的组建自己的家庭。这个家庭呢,有一定的特殊性,这个女主呢,虽然是人到中年,但是长的**漂亮。而且他这个人比较能干,就是家庭的主要收入还是靠女方的。

本案的男主角呢,就是也是**的另类。这个男主角啊,就是他**的自卑,他没有工作也没有收入。他呢也不出去工作,那么这样呢,就是天长日久啊,女方呢,对男方那就颇有怨言,女方呢认为男方应该出去工作,男人那应该是顶天立地,这个出去挣钱,养家。

而本案的男主角呢,就是天天的就知道喝酒,就知道这个在家,他不愿意出去工作,而且每天这个喝酒啊,都超过了一斤,接近两斤左右吧,天天这么喝,根本就没有工作能力,这个女方的为了养家需要出去工作,但是这个男方,又不放心女的女方出去工作,他担心女方出去工作呀,就是会抛弃他,会在外面找外遇,找比他**的人。所以这个男主角啊,整天就是疑*疑鬼的,这个心里呀,也是变得越来越变态,那么终于有**,哪二人发生了矛盾。男主角就用这个家中的这个短刀将女主杀害了,也就是说把他的妻子给杀害了,并且那手段极其的残忍,刀刀致*。

附带民事原告人A某是被害人李某的女儿,B某是被害人李某的父亲。李***生父早年病逝,2003年被害人李某再婚嫁被告人被告某甲。婚后所有家务全是李某一手包办,其从不从事家务。洗干净衣服后要亲给他换上,有时甚*给他洗头。但被告人有两大恶习,赌博和酗酒。赌博总是输钱,输了钱回家要钱,若不给就破口大骂。关于酗酒,每天的早、中、晚三顿都喝酒,每次都在半斤左右。喝酒之后便是满嘴胡话,与被害人吵闹。

二、本代理人的法律观点

被告人行凶并非是一时冲动。案发之前多次购买刀具,在案发当日行凶时切断了电话线,切断了李某与外面的联系,说明他是有预谋、有准备的。

被告某甲行凶手段惨绝人寰。司法鉴定中可见被害人左额部1.5cm刀口,这一刀切开了0.9cm的骨片,并切下了0.5cm×1.1cm的骨片并将金属刀尖段折断了一块留在骨头里面。

左耳前有一处刀口,这一刀切开了3.5cm的骨头,并切下来2.0cm×1.0cm的骨片。

右耳后部分别有2.3cm、3.0cm、3.0cm刀口创口一钝一锐,是用刀扎的。左眼外眦有一5.8cm的刀口,两创角锐,这是刀砍的。

左面颊有0.8cm划痕。

左颈部7.5cm刀口,创口两锐角是刀砍的。

左颈部创口下面另有4.2cm、3.2cm、2.3cm三处创口。这3刀均之直接穿透颅骨,导致脑硬膜破裂,直接导致被害人脑组织外溢。右顶叶,右颞叶蛛网膜下出血,右颞叶直接由3.4cm的创口。其中1个刀口长达9.5cm。刀口贯通双侧颞叶直通右颞叶,也就是从左耳前一直贯通到脑腔右侧长达9.5cm。另外两道深度达4.0cm和3.5cm,均直达颅底,颅底可见鞍背部骨折。也就是说这3刀均从外面插到底,一刀全部进去,另2刀都是碰见另一侧颅骨才停的。

左下颌处有一3.8cm刀口;右下颌中段有2.5cm的创口,右下颌下有2.3cm的刀口,导致被害人颈部总动脉和静脉全部断裂。食管和气管半离断。

甲状软骨右侧有1.3cm划痕。左锁骨中段有3.0厘米的刀口,这一刀造成7.0cm的骨创。

右臀下部有3.0cm的刀口,创口一锐一钝是扎进去的,刀口下角皮肤外翻;下面有3.7cm的划痕。左手拇指被切开皮肤有1.5cm×2.5cm的剥离,左手食指有1.0cm×1.0cm的皮肤剥离伴有皮下出血,左手中指有0.3×1.0cm的皮肤剥离伴有皮下出血;右手虎口处有3.8cm的刀口;右手手掌有4.7cm的刀口,这两刀口是贯通的;右手背有4.0出名的刀口,两创角锐,这刀是砍的;右手食指末节有0.2cm×0.4cm的皮肤剥离。

综上,被害人李某身受25处**,其中有1刀穿透颅脑并将刀尖扎断,2刀穿透颅脑并扎到另一侧才停下来,1刀穿透手掌。3刀直切切开了食管和气管,1刀前胸进去扎到椎骨,并且刀尖在里面沿着椎骨滑行了7cm才停下来。手段及其残忍,毫无人性。

从案发到现在被告人的亲属也没有看过被害人亲属,连个电话都没有。且其并非自首,而是案发后无处可去。现在被害人的亲属遭受**的精*痛苦。我认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死刑并判决其承担被害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三、案件结果,我代理的这个案件的结果我不是太满意,这个案件**男方呢,得到了法律的严惩,得到了法律的制裁,他判处了死刑,但是我代理的附带民事原告并没有得到一分钱,这个是我们作为律师**的遗憾,打赢了官司,但是呢,却不是**的维权,这个案件给我留下了深深的遗憾。

四、原创案例的时间2010年8月22日

案件代理律师,陈山律师附:诉状副本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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