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山律师原创案件经典案例之材料供应商能否直接起诉大甲方?
本案原告诉**被告、第二被告、第三被告施工合同纠纷
尊敬的审判长:
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的委托,在其起诉某市第二被告有限公司、成道建设(南京)有限公司、第三被告诉合同纠纷一案中,指派我作为其代理人,出庭中代为发表意见。
一、本案法律关系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关系。
原告提交的合同原件证明了原告本案原告以自己的哈尔滨市道外区红兴不锈钢制品加工厂的个体工商户资质的名义与**被告某市第二被告有限公司签署了****#栋高层和***4#高层的铁艺栏杆、扶手安装工程,两份合同约定的价款分别AAAA元和bbbb元。第二份合同甲方名义是第二被告的名义,但是签字代表人是**被告某市第二被告有限公司的工地负责人签的。所有被告均认可第二被告成道建设(南京)有限公司与**被告某市第二被告有限公司的城堡合同,本合同是**被告承包的范围。第二被告不可能再次签署分包合同。
二、关于第二第三被告的责任。
原告已经提交**被告某市第二被告有限公司与第二被告成道建设(南京)有限公司之间的承包合同,欲证明第三被告第三被告开发该工程,总发包给第二被告成道建设(南京)有限公司,并转包给**被告某市第二被告有限公司。该事实均得到认可。
第二、第三被告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第26条,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
三、关于利息计算的数额。
合同价款期限及利息计算如下:
合同 日期 |
合同 价款 |
已归还数额 |
完工日期 |
起诉日期 |
计息期限 |
年利率 |
月利率 |
利息数额 |
2009.8.9 |
AAAA |
30000 |
2009.9.5 |
2011.4.21 |
1年6月 |
6.1% |
0.508% |
30618.35 |
2009.8.10 |
bbbb |
100000 |
2009.9.1 |
2011.4.21 |
1年6月 |
6.1% |
0.508% |
86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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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1484.04 |
法律依据是《**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第17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第18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
四、关于被告抗辩的法律观点。
(一)、关于质量和工期。
1、关于工程的施工人是原告和原告如期完工、和工程质量,在答辩中**被告没有疑义,第二被告也认可是原告施工完成的,第三被告没有疑义。
2、**被告在答辩中未提出疑义,后在辩论中称原告延期和没有交付应承担违约责任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61条有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翰城**这么大的工程已经全部售出并投入使用,早已经验收完毕。《**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第13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所以,依法不存在验收不合格的问题。
3、且第二被告已经举证证明支付了95%的款项,也……
(二)、关于是否支付和**被告的证据。
1、**被告提交的某市**局的调查笔录,程序违法不论,被询问的人身份不得而知,且拒绝签字,显然不同意笔录内容。即便程序属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也不得而知。
2、有三人合伙协议属实,事实上是某市第二被告有限公司在取得大部分工程款后以撤换现场项目经理的名义**撤出了施工过程,长期的整个工程是其他合伙人组织各个实际施工人来垫资完成的,现在某市第二被告又冒出来打官司,阻碍实际施工人取得自己工程款。
3、结婚协议和所谓的“支付账目记录”,还有法院调查的银行账目往来记录只能是合伙人之间的账目往来,与原告的款项结算毫无关系。
4、证人一内部帐和电子文档,是自己给自己记账,电子文档一是没有原件可以核实,另外是可以任意制作和复制修改粘贴,关于属性里面的日期可以任意修改,没有实际意义。
5、成立大庆项目部的书证,证明**被告承认施工合同的法律关系。无论项目部具体负责人是谁,在某市承包的建设施工合同部分之内就应由其承担责任。
综上,如此大规模的工程的结算,每次支付必有施工方的收据,怎么可能依靠电子记账,所以没有支付的事实……
(三)、关于某市第二被告的部分抗辩。
1、**被告不承认有合同,却承认已经支付了10万元的款项。并提交了大量的关于付款的证据。
2、关于项目部公章,单位分支机构的行为应由法人单位承担责任。
3、关于合同相对性,**被告承认挂靠,挂靠单位与被挂靠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均有明文规定。建筑法规对于出租、出借建筑资质的企业是承担连带责任的也有明文规定,暂不赘述。
4、**被告称留下90%的质量保证金既无合同约定也违反法律规定,此抗辩没有道理。证明合同的成立没有问题。
5、合同暂定价的抗辩没有意义,合同没有变更,暂……
案件结果,
这个案件的结果**的理想,我们取得了胜诉,把那两个人呢,即使出售相关的金属制品也是实施了金属制品的安装,所以这个案件的法律点的就是法律关系的确认,如果这个案件要是确认成建筑材料的供应合同,那么这个案件的性质就变成了买卖合同的法律关系,如果这个案件的变成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一类的合同,那么本案的上述的所有的大甲方就都具有了连带给付的责任。
所以这个案件*难的就是本案的法律关系的确认,在此呢,我也想提醒在电脑前的各位朋友打官司,先确认法律关系的属性。好多当事人败诉呢,他不知道自己因为什么败诉,打官司是有顺序的,那么**个顺序也就是诉讼的**要点就是明确你的法律关系,明确的法律关系的属性,那么你要是离婚,那么首先要举证证明你们的夫妻关系,你要是打交通肇事,你首先要提交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书,来确定这个案件是属于交通交通肇事的侵权责任法律关系。如果你要是打**官司,首先呢,那么应该提交**事故鉴定书。所以打官司的**组证据,就是本案的基础的证据,一定是证明你法律关系的证据。好多的当事人呢,他都不明白,就是我有了你,我为什么还输官司。那么就是缺乏律师的指点,没有一个**的律师来指导你,有理输官司就是这样一种情况。
所以说呢,打官司**是要找律师,找一个**精通你的法律关系的**的律师,还要找一个呢,愿意研究法理,认真负责,以极强的律师,能把自己的法律观点**清晰的亮出来给法院看,而且能让法院接受你的法律观点,这就是我经常给大家所讲的有效代理。
本案为陈山律师原创案件,未经原创作者允许,**人不得复制和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