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检察文书
一、 ××县人民检察院
批准逮捕决定书
×检批捕〔××××〕×号
××县**局:
你局于2000年9月5日以×公提批〔2000〕20号提请批准逮捕书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程××,经本院审查认为:该犯罪嫌疑人涉嫌盗窃犯罪,符合[更多法律文章欢迎继续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www.13304590183.com以及www.陈山.com,请关注官微(手机)1330459018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款规定的逮捕条件,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程××。请依法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三日内通知本院。
××县人民检察院
(院印)
二OOO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