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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 法律文书规范格式与案例写作


××市人民检察院

民事抗诉书

×检民抗〔1997〕×号


申诉人李雨君不服连山区人民法院连民初字〔1995〕第135号民事判决,向连山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连山区人民检察院于1997年4月6日提请我院抗诉。我院对该案进行了审查,查阅了原始卷宗。

现查明,1995年2月1日,王艳与李纯海、刘建忠签订协议,将由王艳经营的景西滨海桑拿浴按摩**转让给李纯海、刘建忠经营,转让费用34万元,约定于1995年2月1日先交3万元订金,余款31万元于2月末一次付清。李、刘如有欺骗行为,王艳马上收回按摩**,并每天罚款3000元。李纯海因资金不足,找其朋友李雨君借款。李雨君手中持有锌厂欠铅锌矿建筑安装工程款的欠据7张,共40万元。经李雨君、李纯海商定,由王艳协助李纯海向锌厂索要所欠40万元工程款,然后将此款转给王艳,王艳表示同意。后王艳、李纯海未将工程款要来,王艳与1995年10月26日向连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纯海付清所欠转让费23万元,房租9000元,以及相应的利息。连山区人民法院于1995年12月27日以李纯海、李雨君为被告,作出连民初[更多法律文章欢迎继续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www.13304590183.com以及www.陈山.com,请关注官微(手机)13304590183]字第135号判决,认定原、被告所签协议有效,被告李纯海欠原告转让款及房租费应即时清偿。被告李雨君同意用其债权借给被告李纯海付予原告,系负有连带义务责任人,对此项债务应付连带责任。判决被告李纯海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给付原告转让款23万元,房租费9000元,自1996年3月1日起按日万分之五给付滞纳金*执行完为止;被告李雨君负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6095元由被告李纯海承担。这一判决生效后,连山区人民法院从李雨君所在单位即铅锌矿建筑安装公司划拨27万元。

本院认为,原审判决混淆了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导致了适用法律的错误。本案中,存在两个方面即彼此有一定牵连又相互独立的法律关系。一是王艳与李纯海、刘建忠之间的转让关系,这是本案的基本法律关系;二是李纯海与李雨君之间的债权借用关系,李雨君承诺将自己单位的债权借给李纯海,条件是王艳协助李纯海将7张欠据共40万元从锌厂要回,如要回,此款可借给李纯海用于接收按摩**,这是一种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由于锌厂没有支付这40万元欠款,李纯海与李雨君之间的借款关系因条件的不成就而不能生效。原审原告王艳不是借款关系的当事人,只能就与李纯海、刘建忠之间的转让关系主张权利,而申诉人李雨君即非转让关系的当事人,也非该法律关系的担保人,与本案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自然不能作为本案被告负连带责任。*于在原判决执行过程中直接将李雨君所在单位账户的27万元划出,即使按原判决,也属于错误执行了案外人的财产。同时,与王艳签订转让协议的除李纯海以外,还有刘建忠,而原判决未将刘建忠列入本案。因此,原判决李雨君负本案的连带责任显系不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百八十五条**款的规定,特向你院提出抗诉,请依法再审。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员:×××

(院印)

一九九七年×月×日


综合练习:案例写作

一、           郭××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案


郭××,31岁,河南省宜阳县柳泉镇纸房村人,1994年曾在宜阳县中医院学习中医。2000年以来,郭××在未取得行医资格证和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本村私开一个体诊所。2000年11月14日晚,该村妇女刘女因患类风湿病到郭处就诊,郭××给刘女配制了一副含乌梅12克,川芎10克,赤芍10克,川乌、草乌各9克(**医学证明,川乌、草乌是[更多法律文章欢迎继续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www.13304590183.com以及www.陈山.com,请关注官微(手机)13304590183]医学上的慎用**,应适量使用,9克已超量),甘草10克,木香10克的中药,嘱刘女用半斤白糖和一斤白酒兑泡7日服用。刘女将中药带回后于当天晚上兑泡,第二天上午即服用,不幸导致川乌、草乌所含毒性成分“乌头碱”中毒,经被告人抢救无效,于2000年11月15日下午死亡。

2000年12月16日郭××被依法逮捕。经检察院委托法医×××鉴定,刘女死于川乌、草乌所含剧毒“乌头碱”中毒。2000年12月22日,宜阳县人民检察院以郭××犯非法行医罪向宜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郭××聘请宜阳县××律师事务所律师孙××为其辩护律师。在庭审中,郭××辩称其给刘女配制的中药符合药理,刘女的死亡在其不遵医嘱。郭××的辩护律师则指出刘女之死与郭××的行医行为没有因果关系,郭××无须承担刑事责任。

一、假定你是本案公诉人,请根据上述案情撰写公诉状。

二、假设在法庭审理中,被告人郭××同村村民张××指证2000年11月14日晚被告人一直在自己家喝酒,并未应诊,并愿意出庭作证。张××案发后当日回老家探亲,同年12月28日回到宜阳。如果你是被告人辩护律师,请将此情形撰写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

三、假设郭××开办诊所的目的是为改善纸房村的**卫生极差的现状,且其开办诊所后大大方便了村民赢得了村民的信赖。你是被告人郭×的辩护律师,并且被告人也同意为他作有罪辩护,请就该案情撰写辩护词。

四、请就本案案情撰写一审刑事判决书。

二、        张××防卫过当故意杀人案


张××河北卢县人,在天津打工。张××经他人介绍与李××相识后恋爱,于2000年5月非法同居。同年7月中旬,李××与好友林×共同吃晚饭,晚饭后林×提出去歌舞厅,被李××拒绝。李××将此事告诉了张××,张××因前夫有外遇而与之离婚,故对此事深感疑虑,并怀疑李××有外遇,为此二人发生争吵。争吵中李××提出此事可向林×了解情况。7月22日上午,张××给林×打电话,要求当面核实此事,林×应邀前往。因李××外出购物,张××走出家门等候林×,并与林×商定待李××在家时再谈此事。当日下午1时左右,李××去河北省卢县接张××的女儿。下午2时许,林×来到李××家中,当得知李××外出未归时,遂对张×[更多法律文章欢迎继续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www.13304590183.com以及www.陈山.com,请关注官微(手机)13304590183]×进行调戏并强行亲吻、搂抱欲行强奸。张××表示反对。林×仍继续纠缠。张××借口喝水而脱身,去另一房间取出一把小宝剑(金属制工艺品),藏在身后回到原房间。当林×再次调戏时,张××手持小宝剑朝林×的胸部猛捅。在林×反抗过程中,张××又朝其腹部、背部等处连捅20余下,林×因心脏被刺破当场死亡。张××行凶后,委托李××之嫂报警,同日天津市××区**分局将等候的张××抓获。8月2日,经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分院批准,天津市××区**分局将张××予以逮捕。8月5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分院以张××犯故意杀人罪向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于10月30日作出判决,认定张××犯防卫过当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11月4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分院以张××故意杀人不具有防卫性质为由提出抗诉。张××也于11月5日以无罪为由提起上诉。


一、根据上述案情,撰写刑事抗诉状。

二、假定你是被告人张××,请根据案情撰写上诉状。

三、就本案案情撰写二审判决书。

四、假设二审法院采纳公诉机关的抗诉意见,以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张××不服,于2001年8月24日提出申诉。请就此情形为被告人撰写申诉状。

五、如被告人的申诉引起再审程序,就此案撰写再审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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