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陈山律师事务所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妻子怀孕期 男子借问路猥亵11岁女童获刑4年



妻子怀孕期 男子借问路猥亵11岁女童获刑4年

对年仅11岁的芳芳进行猥亵,事后还拿出2张5元***递给芳芳,哄骗她不要告诉**人,而后扬长而去,没过多久,一直在哭闹的芳芳被发现后,热心人帮其报警,(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 )并且联系了她的家人,而孙某*终因猥亵儿童罪获刑4年!

近日,网传黑龙江一男子在妻子怀孕期,借问路猥亵11岁女童获刑4年,引社会各界广泛舆论关注,据传男子要女孩帮忙找厕所,而后持刀猥亵女孩,令人发指。

据悉,事件还要追溯于1月6日中午12时许,防城港市一处小区的电梯口,男子孙某看到了女孩芳芳独自一人在等电梯,便起了邪念,俩人一同进入电梯后,孙某当即按下了-1楼的按钮,并且谎称自己尿急,请求芳芳帮忙找厕所,芳芳便跟着他到-1楼帮忙找寻厕所,一圈下来并没有看到厕所的芳芳想要上楼回家,孙某为了阻止她上楼,拿出美工刀,威胁芳芳跟他进了消防通道,并且在那里对年仅11岁的芳芳进行猥亵,(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 )事后还拿出2张5元***递给芳芳,哄骗她不要告诉**人,而后扬长而去,没过多久,一直在哭闹的芳芳被发现后,热心人帮其报警,并且联系了她的家人,而孙某*终因猥亵儿童罪获刑4年!





首席律师
大庆市律师协会刑法分会会员
律师执业证书编号:
12306200410613422
电话:0459-8982183
手机:13304590183
微信:13304590183
邮箱:13304590183@163.com
网址:www.13304590183.com
技术支持:黑龙江泰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事务所地址:大庆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外包园A1-2-5-403室,律师服务投诉电话:13304590183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黑ICP备19001836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