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民间借贷法律风险的路径选择
“不论法律规范的形式多么具有正当性,其正当性与合理性*终取决于与现实的吻合程度。**形式化的规则都必须以事实为基础并回到现实当中去。”基于民间借贷繁荣的原因和自身的风险防范体系,民间借贷有其经济规律的必然性。对民间借贷来说,当前*重要的就是要建立完善民间借贷法律体系,加强引导管理,防范法律风险,优化法律环境,从而规范促进民间借贷的健康发展。
(一)建立完善民间借贷法律制度,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行为我国应当借鉴多数**和地区的经验,制定单独的《放贷人条例》,作为规范民间借贷的基础法律,规定放贷人主体资格、业务范围、资金来源、放贷利率上限、健全财务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明确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建立“金融机构+贷款零售商”模式,将达到一定规模的民间借贷纳入金融监管范畴,间借贷的界限,导致民间借贷存在制度性风险,成为进行管理、监测、引导和规范。另外,修改《非法金荨荨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取缔办法》、《担保法》等相应的法律法规,废止《贷款通则》,完善民间借贷主体制度和市场退出制度,以推进和规范我国信贷供给市场体系的建设。
(二)制定正当民间借贷与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区分标准,既要保护引导民间借贷的健康发展,又要对(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13304590183.com、www.chenshan.lawer及www.陈山.com)可能与之伴随而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打击。区分正当的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行为,应明确如下判断标准:(1)两者目的不同。民间借贷目的是明确的,一般是为了解决生产经营中的急需资金,而非法集资只是借用民间借贷的形式,非法集资者的目的多为非法获利,往往*终演变为非法占有。(2)两种行为的对象不同。民间借贷的对象有特定范围,如亲戚朋友、熟人之间、业务伙伴等等,涉及面一般不超出本地范围;而非法集资是针对不特定公众进行的借贷行为,涉及(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13304590183.com、www.chenshan.lawer及www.陈山.com)面往往跨越多个行政区划。(3)两者的资金来源不同,合法的民间借贷以放贷人的自有资金从事借贷活动,非法的借贷资金往往来源于国外热钱或者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4)两者受到的保护不同。民间借贷一旦发生纠纷,贷款利率在同期银行利率4倍以内的受到法律保护,而非法集资一旦认定便遭取缔,参与者自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