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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立遗嘱人:

我因 ,特立此遗嘱,对 作如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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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遗嘱一式 份,由 各执一份,存 公证处一份。

立遗嘱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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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
大庆市律师协会刑法分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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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6200410613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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