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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文章删除流程


版权保护以及投诉指引

一、版权声明

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简称“本公司”)独立拥有或与相关内容提供者共同拥有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及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内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网页设计、网页编排、软件等)的版权和/或其他相关知识产权。“陈山 ”、“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注册**,受**法律保护。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单位及个人不得以**方式或理由对上述本公司拥有版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的内容、**的**部分进行使用、复制、修改、抄录、传播或与其它产品捆绑使用、销售。

违反上述声明而给本公司或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和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通知:

若权利人认为本公司所提供的信息存储空间、搜索或链接服务存储、搜索或链接的内容所涉及的作品侵犯了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或者被删除、改变了自己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可向本公司提交书面通知,要求本公司删除该作品,或者断开该作品的链接。通知书需权利人亲笔签名,若为单位则需加盖单位公章。

通知书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单位);

2.要求删除或者断开链接的侵权作品的准确名称和网络地址;

3.认为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对作品享有著作权或依法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属证明、创作手稿等。

权利人应对通知书的真实性负责。若通知书的内容不真实,权利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本公司将在收到权利人通知书并审核无误后的合理时间内删除涉嫌侵权的作品,或者断开涉嫌侵权作品的链接,并同时将通知书转送作品提供者。

反通知:

作品提供者收到本公司转送的通知书后,认为其提供的作品并未侵犯他人权利的,可向本公司提交反通知的书面说明,要求恢复被删除的作品或被断开的作品链接。反通知书需权利人亲笔签名,若为单位则需加盖单位公章。

反通知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作品提供者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单位);

2.要求恢复被删除的作品,或者被断开链接的作品的准确名称和网络地址;

3.认为不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对作品享有著作权或依法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属证明、创作手稿等。

作品提供者应对反通知书的真实性负责。若通知书的内容不真实,提供者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本公司将在收到作品提供者反通知并审核无误后的合理时间内恢复被删除的作品,或者被断开的作品链接,同时将作品提供者的反通知转送权利人。本公司对恢复被删除作品,或者被断开作品链接的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权利人不得再通知本公司删除该作品,或者断开与该作品的链接。

邮寄地址:

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外包园A1-2-5-403室,

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 法务部

邮编:163000

联系邮箱:13304590183@163.com




首席律师
大庆市律师协会刑法分会会员
律师执业证书编号:
12306200410613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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