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人身损害赔偿制度在存在的如上突出问题,使受到伤害的公民得到及时救治,提高司法审判工作的效率,因而需要对现行的司法资源进行整合,制定出一部集程序法与实体一体的《人身伤害赔偿法》,在法律制度上作如下创新:
一、**对违法行为人的处罚力度,设立人身损害赔偿基金。现行立法对于造成人身伤害违法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故意伤害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处以200-1000的罚款。而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机关对于造成公民较重伤害,需住院**的,构成重伤害的才进行侦查,(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以及www.13304590183.com )
启动刑事诉讼程序,对于一般伤害,不作处理,协商不成的,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很少进行经济处罚及行政拘留。对于拒不支付**费的违法行为人,无论拖延多久,只赔偿实际支出的**费。当事人为索赔支出的误工费、交通费、律师费基本上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特别是对于因受伤造成的误工损失,按照省级**部门公布的很离谱的平均工资赔偿,而且是按一年工作365日进行平均的标准计算。这一数字常常不到当事人实际损失的一半。因而**违法行为责任人的处罚力度很有必要:对于受害人受到伤害后责任人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其赔偿**费的数额应提高到实际支出**费的二到三倍。**同时对责任人处以造成**费损害数额的50-****的罚款,罚款所得用于设立人身损害赔偿基金。在患者受到伤害后无力垫付**费时,由人身损害赔偿基金垫付必须的**费。再通过法律程序向责任人索赔后偿还。
二、统一赔偿程序,统一赔偿标准。现行人身损害赔偿法律体系因受伤的原因不同而适用不同的案由,适用不同的赔偿标准,人为地增加了受害人索赔程序的复杂化。以工作过程中受到的伤害为例,受害人与雇佣主体的工作关系不同而区分为工伤保险赔偿法律关系,雇主责任法律关系。对同一损害后果,不同的法律关系,差异悬殊。**事故损害赔偿与**过错损害赔偿也差异**。这就人为地制造了法律层面的不平等。(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以及www.13304590183.com )
为改变这一立法层面的不平等,对于办理了工伤保险的,按保险合同规定办理,未办保险的,统一适用人身赔偿标准。**事故鉴定不再作为为民事赔偿的依据,因**纠纷引起的赔偿,同样适用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程序。这样就将现存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身侵权赔偿、工伤赔偿、**赔偿、**事故损害赔偿、**过错损害赔偿统一为**赔偿标准。对于造成受害人的误工费,受害人有证据证明其实际误工损失高于社会在职职工平均工资的,按其实际工资损失失计算,不能证明的按社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护理费的计算适用同样的原则。
三、取消人身损害领域的司法鉴定程序,设立专门的人身损害赔偿法庭,建立专家陪审团制度。推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审判任职**化,对于拟任职法官,除具备法律职业资格外,还应经过专门的人身损害赔偿任职资格考试,任职人员必须**娴熟人身损害赔偿法律法规,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这是由于人身权利高于其他一般财产权的特性决定的,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错误裁决,比其他案件会造成更重的伤害。同时实行**化任职,有利于大大缩短审判周期,及时平息当事(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以及www.13304590183.com )
人的纠纷,提高审判的社会效率。吸收现行具有司法鉴定人资格的鉴定人员进入专家陪审团,担任需要对专门问题作出认定的陪审员,其对于专门问题的认定直接写入裁判文书,而不需要另外作为一个证据种类,由承办法官再作出二次取舍其是否作为定案依据。现代信息的高速远程传递技术,对于专门鉴定技术人员任职相对分布不均提供了解决问题的出路:陪审团成员,可以不**到审判现场。在约定的开庭时间到来时,陪审团成员可以(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以及www.13304590183.com )
在异地通过视屏音像系统了解案件内容,向当事人发问。对于需要仪器**的问题,在开庭前进行**,案情复杂在开庭前无法预见的,可以在开庭后**,对于**报告作为书证提交,而不作为鉴定结论向法庭提交。由现行的鉴定人员直接参与案件审理有利于其及时了解案情,缩短审判周期;取消鉴定程序,当事人也不需要长途跋涉,到异地参与鉴定活动,大大降诉讼成本;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