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陈山律师服务网
 首页   预约留言  有偿咨询   网站导航   业务联系电话:0459-8982183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房屋典当是什么,房屋典当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一、房屋典当是什么?

房屋典当,又称房屋“典卖”或“活卖”,即房屋所有权人将自己所有的房屋交给承典人占有、使用,收益,承典人按约定向出典人一次性支付全部典金,并在典期届满之时返还房屋给出典人,取回典金的行为。在房屋典当关系中,支付典价从而占有他人房屋并取得使用、收益权利的人称为承典人,又称典权人;收取典价、以房屋供他人占有、使用、收益的人称为出典人。承典人对出典人的房屋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就称之为典权。房屋的典当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房屋的典当通过典当契约来设定。承典人和出典人应约定典价和回赎时间,典价一般是房屋实际价值的一半或稍高一些。

(二)承典人对出典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可以转典、出租、设定担保和转让典权。

(三)典价无利息,房屋无租金。在典当关系中表现为以租金抵借贷资金(典价)的利息。

(四)出典人在典期届满时有权以原典价回赎房屋。出典人不在约定期间内回赎房屋的,则视为绝卖。

二、房屋典当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房屋典当关系成立,可能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一)典期届满,出典人赎回出典的房屋并将原典价返还承典人,承典人将出典的房屋交还给出典人,房屋典当关系归于消灭。

(二)房屋典期届满,出典人在约定的回赎时间内不回赎房屋,房屋的所有权即转移(更多相关法律文章欢迎关注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网站:www.chenshan.lawer及陈山.com以及www.13304590183.com )给承典人,承典人无权索回典价。

(三)房屋典期届满不赎,由承典人对典当的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四)房屋典期届满逾10年,或房屋典契中未载明典期,经过30年未赎的,原则上视为绝卖,房屋所有权归承典人,典当关系终止。承典人可向房屋管理部门申请所有权登记,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然后持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到房屋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

以上是本文关于“房屋典当是什么”以及“房屋典当会产生什么后果”相关问题的解答。房屋典当作为一种法律关系对当事人双方同样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规定,因此,在房屋典当过程中双方也同样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当然,现实中的情况往往较为复杂,房屋所涉及到的价值也往往较大,在遇到此类纠纷时,建议当事人咨询**律师,尽量避免损失。

 



上一篇:房屋典当纠纷
下一篇:房屋典当是什么
首席律师
大庆市律师协会刑法分会会员
律师执业证书编号:
12306200410613422
电话:0459-8982183
手机:13304590183
微信:13304590183
邮箱:13304590183@163.com
网址:www.13304590183.com
技术支持:黑龙江泰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事务所地址:大庆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外包园A1-2-5-403室,律师服务投诉电话:13304590183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黑ICP备19001836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