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到底能为当事人做些什么?律师业务范围有哪些?可能大家印象还是停留在律师只能打官司。那你真的错了,下文是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律师业务范围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破产重整法律服务范围
(一)作为破产管理人的律师实务
(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3)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4)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5)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6)债务人提出破产重整计划后,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
(7)制定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8)拟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债权人会议通过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后,由律师事务所执行。
(二)破产管理人之外的律师实务
1、接受管理人的委托为破产案件提供法律服务
(1)追回因债务人可撤销行为和无效行为而处置的债务人财产。
(2)要求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履行债务和交回财产。
(3)要求债务人的出资人补足出资。
(4)向债务人有关人员追回其非正常收入。
(5)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
(6)为破产财产变价和破产财产分配提供法律服务。
(7)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债务人财产保全措施和中止执行程序。
(8)参加民事诉讼或仲裁。
2、接受债权人委托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
(1)律师应向债权人提供**性建议。
(2)代理债权人起草破产申请书。
(3)代理债权人编制证据目录及证据卷。
3、代理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
(1)提示债权人在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
(2)为债权人准备债权申报文件及证据材料。
(3)当债权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未能如期申报债权的,律师可以代理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延展其债权申报期限。
4、代理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1)核查债权。
(2)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3)监督管理人。
(4)选任和撤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5)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6)通过重整计划,必要时代理债权人提出新的重整计划。
(7)通过和解协议。
(8)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9)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10)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5、代理债权人参加债权人委员会监督破产程序
(1)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2)监督破产财产分配。
(3)作为债权人委员会的成员。
6、代理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提起诉讼或者复议
7、接受债权人的委托为破产重整提供法律服务
8、接受债权人的委托提供和解法律服务
(1)向人民法院提出和解申请。
(2)制订和解协议草案。
(3)与全体债权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
9、接受战略投资人的委托并购破产重整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