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文书格式
……(案由)案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前言(开场白)
简要说明代理人身份,受本案何方当事人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开庭前做了哪些准备工作,代理词的基本论点是什么。
代理意见
提出论点,结合案件事实、证据、有关法律进行论述,以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为**。
结束语
精要概括上述观点,提出请求或裁判参考意见。
代理人:×××
××××年××月××日
代 理 词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我受当事人杨××的委托,作为她的诉讼代理人,依法出庭参与本案诉讼,在出庭前,我查阅了本案的卷宗材料,作了必要的调查,于委托人进行了交谈,今天又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我认为本案的事实是清楚的,证据是**的,法庭可以依法作出判决。现就本案发表以下几点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我认为,原、被告双方所签订协议,不能认定为个人行为,而应是法人之间的一种正常的民事法律行为。1999年3月30日,原、被告双方签订加工业务承接协议,协议书中**部分约定,协议双方为:“甲方,××厂包装分厂,乙方,××纸箱厂。”协议第四部分第三条也规定:“本协议共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生效。”**,协议由甲方承包厂长杨××、副厂长邹××,乙方以其法人代表陈××、武××在协议上签字,其中陈××以其爱人王的名义签字,由此可见,协议的签署,自始*终都是以法人间的行为来进行的,武××作为乙方代表的一员在协议上签字的,又怎么能够认定是原被告之间的个人协议呢?
第二、协议是甲、乙双方法人的约定,履行协议是双方法人的义务,原告的付款行为是乙方法人行为的一种具体表现。其理由是**简单而且明确的,因为从协议书中的内容来看,原告是作为乙方的一员参与双方合作的,*于原告自称是“个人投资”之类,根本找不到**根据。
第三、原协议书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已经清洁。
××厂包装分厂与××纸箱厂与××年×月签署协议后,作为乙方的××场以协议规定由武向甲方实际缴纳生产资金3万元,被告并不否认,但此款被交来甲方后不到40天时间里,又被乙方的法人代表陈××已购纸为由,于××年×月××日和××年×月××日分两次提走2.8万元(有陈××的收据为证),纸购回后用于乙方自己厂的生产资料;武××交3万元中的另外2千元又由乙方王××于××年×月××日在甲方厂里购置了部分工具和配件(有乙方王××的借据为证),因此,原协议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已经结清。
第四 、关于本案的几点看法:
首先我认为本案的原告不应是武××个人,而应是××纸箱厂。因为××年×月××日的协议,**是如前所述的××厂包装分厂和××纸箱厂法人间的民事法律行为,原告武××是作为乙方的一员参与此事的,现原告以个人名义,向被告索款**缺乏法律依据。
其次,原告的此种行为,让人感到带有**的欺诈行为。原告与协议乙方的陈××系甥、舅亲属关系,原告的付给甲方(被告)的3万元**由陈、王代表乙方抽回,致使协议项目无法实施,而原告故意将协议说成是个人行为,将乙方××纸箱厂(陈××与王××的夫妻厂)排除在外,毫无根据的向甲方索款,具有**的欺诈行为。
为此,从以上情况综合看,原告的诉讼请求是毫无根据的,其欺骗性是显而易见的请法庭依据事实和法律,确保被告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我的发言完了,谢谢审判长、各位陪审员。
××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
二OOO年四月六日